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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最用心的地方(1 / 2)


这样想着,他静静地等待·······。

终于头发梳好了,看起来还不错。

哪怕爷的动作笨手笨脚的一看就是第一次为他人束发,却也看得出是花了心思的。

就算有不少地方乱糟糟的,甚至还有一小撮被遗忘在耳后的孤零碎发正随风飘荡,也无法磨灭那高高盘起的发髻里插着的那根发簪是男人最用心的地方。

因为那跟碧玉簪是他的心头好,几乎不曾离过身,这是第一次他见他将它拔下来插在别人的头上。

只可惜今日的阿篱似乎有些古怪,除了望着窗外的眼睛泛着好奇之外似乎无知无觉,哪怕偶尔回头应个几声也只是眨巴着懵懂又无知的眼神,与平日里那侃侃而谈的模样截然不同。

“到地方了,阿篱。”见她懒懒的一副不想走的模样,秦夜冕忍不住轻声哄道,“先收拾收拾,一会儿再带你去玩可好?”

“好。”阿篱很听话,可起身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起得太快还是怎么的身子竟狠狠晃了一晃。

秦夜冕吓坏了,一把将她抱起快步下了马车,结果在他刚想将她抱入客栈的时候她却用力挣扎了起来。

“我不要住在这里·······不要住在这里。”少女原本满眼好奇的眼神在一瞟到客栈上那“花落谁家”四个大字时立刻跟疯了一样喊叫了起来,然后便趁他一个不留神跑了。

那一边跑一边叫唯恐有人追杀的惊恐模样,愣是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给惊呆了。

不管是来接应的还是此刻等候在客栈门口的花家人全都被搞得一脸莫名其妙。

当然这不能怪他们不解,传闻都说南楚最安全且可夜不闭户的地方当属兴城,而兴城最安全的客栈当属“花落谁家”,而兴城最有名的当属丰林郡的韩神医。

所以只要是个人都知道来兴城必首选这里,结果却见到一个避如蛇蝎的,这自然让人想不通。

当然这传闻听起来似乎有些夸张,实则并非空穴来风。

兴城又名花城,是花家堡的驻地,更是花家后裔世世代代居住的地方。

所以这里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皆会花家剑,而且个个都是好手。

先别说如今太平盛世人人安居乐业不敢有人来此作乱,即使七年前外敌入侵之时也唯独这兴城最是安稳。

而且与之相近的西北关更是因为有了这花家堡做后方因此少了很多被邻国挑衅的机会。

当然花家起家就是做商贸的,所以这地方的人自然都很会做生意,明明一个以武见长的地方,居然在几年之后硬生生的给搞成了文化圣地。

所以才有了什么“书香节”、“吟诵会”、“文与墨”等等五花八门的文化节,隔三差五的举行一次,搞得不少文人墨客都把这里当成了第二个家。

而这“花落谁家”因为是花家堡直属客栈的缘故最是得人青睐,因此成了兴城的香饽饽。

所以今日突见有人不情愿住,这实在是跌破很多人的眼镜。

“阿篱,别跑,危险。”在一声声马儿的嘶鸣下和马车慌乱的避让中,秦夜冕终于逮住了那个乱跑搞得呼声四起此刻正蹲在马路中央抱着脑袋哇哇大哭一副受了刺激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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