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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就看她能写出个什么(1 / 2)


就是看能不能找份差事。

毕竟,当掉那些首饰,最多应付一阵子。

想要养家,还是得有份稳定的工作。

女性有一定地位,就业环境还不错,那就好。

她带着三娘先找了家当铺,将乔家带回来的首饰给当了。

当然,除了那块玉牌除外。

如她所料,那些首饰果然不值什么钱,不过也能混些日子了。

走出当铺,温瑶又和三娘去了邮驿,给外地的爹送信。

三娘说爹最后一次托人捎信回来,是在东南方向的潭城,好像是在船队里做活。

所以,现在也是写信去往潭城。

邮驿门外面有不少专门给人写信的先生。

帮不识字的百姓修书写信,写一封,就是起步三十文钱。

温瑶看了一下,毕竟古代的识字率不是很高,请先生写信的寄信百姓,还是很多的。

有的先生面前甚至还排起了队。

她摸了摸下巴。

这样来看,给人写信,还是能赚钱的。

在现代,几乎每个成年人都识字,不算什么。

但是在古代,识字应该也算是个谋生的工具了,而且也不需要什么本钱。

温瑶收回思绪,再一看身边,没了三娘的踪影,再一环顾,只见她已在一个代笔先生那儿站着,似在谈价钱,忙走过去将她一拉:“干什么?”

“找个先生帮咱们修书给爹啊。”

温瑶轻笑:“花那银子干什么?你去借纸笔来,我自己写。”

“啥?”三娘一惊,“姐你会写信?你啥时会认字的?”

家里除了去世的大哥上过私塾,姐姐和她、四郎根本没上过学。

别说写字,她连自己名字都不认得。

“嗯,我在乔家这些年认过字。”温瑶轻声。

三娘一拍脑壳,也是哦,差点忘了。

姐在乔家连医术都学到了,识字当然也算不了什么。

倒是那代笔先生见本来到手的生意没了,哼一声,打量温瑶一眼:

“哟,看不出你这小娘子还识字呢。我可跟你们说,写信可不是光是会几个字就能写的,还得写得条理顺畅,让人看得明白,写得不清不楚,倒是你们递信的银子也白花了,妇道人家可别鼠目寸光,别为了省这么点代笔的钱,因小失大了。”

温瑶见代笔先生一脸瞧不起妇人,只轻轻一笑:“放心,一封家书而已。”

代笔先生见她这么自信,越发是多了几分轻慢,也就将自己案台上的纸笔推过去一份。讽刺:“行,那你自己写吧。”

看着小娘子的打扮,也不像是什么殷实门户,倒像是下面村里来的村女。

就算识几个大字,也不见得能写出什么文辞通顺的信函。

要是连一个村妇都能随便写出家书,那他这种读过书的代笔先生还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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