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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示(1 / 2)


『吃喝嫖赌尚且不足挂齿杀人越货最是罄竹难书。

——黎明』

言辞也算简练虽然形容潦草而且算不上押韵但单看概括的部分总体也算全面。

这样的打油诗当然不是写给自认为清清白白的刘澈自己而是那位苟且偷生的大人物。总而言之刘澈并没有把那张可以作为物证的纸条交给当时的那位老大一来是警方需要保存这种重要的物证二来是任务有太多顾忌的变数作为卧底也不好做。

但毫无疑问黎明对那位看上去不太聪明的老大确实有所了解。不仅知道他惯常乐于吃喝嫖赌还知道一些以前的事。

刘澈作为卧底自然不可能随便的跳槽也会选取组织安排的对象进行接近利用自己本身在圈子里的名气潜入其中。而那时的老大正是这样的一个角色给刘澈递上橄榄枝以后就被警方纳入了选择目标当中。

他实际上也算是一个颇为恶劣的罪犯档案上有过偷窃的案底不过那时只是蹲了一年的大牢就被放了出去。然而在这以后根据警方的线报他们也查出了一些端倪。比如这位大哥甫一出狱就不知道怎么弄来了大笔的现金以此起家做起了黑市的生意。

在刘澈真正接近了这一组织内核以后另外一个疑问也逐渐浮现——就凭这样单喜爱花天酒地不谨慎布置小心规划的脑瓜子就算能从哪里捡到大笔钱财又怎么会做到今天这样能让警方决定派卧底将其一网打尽的规模?

然而纵观刘澈在那里的整段卧底生涯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看上去能辅佐一个空有欲望的老大走到这样地步的人如果非要找一个出来……最符合条件的应该是他自己。要不是那位倒霉老大因为扫黄被抓刘澈甚至怀疑自己或许能用架空管理层自己上位的方式物理的将整个集团一网打尽。

前话如此总归是为了证明这一件事。黎明所说的“杀人越货”或许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确有其事。但这种连警方都没查明的细节又是从何谈起也仍然不得而知。

因为这位老大未能被杀黎明似乎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了对他的纠缠到最后也只是随他藏身于监狱当中。

而在谋杀对象仍然存活的情况下黎明惯例的“公示”也未能借他人之手发出。这是鲜见的案例因为黎明向来几乎从不失手那次是绝对罕见的例外。甚至因此有人认定黎明一击不中没能杀死目标便会不再纠缠假装无事发生。

对于杀手这种事虽然不至于一定被当作惯例但实在古怪。但发生在黎明这个奇怪的家伙身上——倒也正常。

说到这里更熟悉黎明犯罪流程的刘澈也又有些疑惑转头问道:“按理说在确认目标死亡以后黎明就会立刻传出消息。无论是交给纸媒记者还是网媒记者无论他的大名有没有登报展览他都会把目标的信息同时公之于众。这回虽然没有流传出去纸条的内容但好歹杀了人这个过程他总不至于省了吧?”

虽然是被动接受的信息但刘澈毕竟也有所了解会产生疑惑也顺理成章。

“死去的男性的信息还需要调资料的时间。毕竟是俞英健追查的案子涉及线人的保密工作不会那么轻易的拿到……”梁安稍加思索“这样看来也许黎明发出资料比我们拿到资料的速度还要快上很多……”

宋乔雨不明所以的左顾右盼他可不知道什么黎明的作案特性于是发出了正常人的疑问:“你们怎么说的这么玄乎?哪有这么确定罪犯比警察还先得到资料的……你们说的这个要抓住的叫做黎明的杀手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面对明显比别人慢了半拍的队员梁安干咳了一声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这种情况。

对于本来就长时间研究着这些案件的老警员来说黎明的案件是即使不在手上也很难不注意到的“特例”。而对于新来的警员譬如兴趣颇浓的陆遥虽然她纯属因为好奇才了解了详情但就算是她的警校同学也因为未来择业相关和同学间的口口相传而有所了解。

宋乔雨则不一样。他是纯粹的半路出家就算是进入三队也大部分是因为一些其他的理由。

不只是梁安对上头特别的要求还因为宋乔雨本身的决定和影响能力但这份决定不代表预先的了解。

“陆遥发来了链接。”一旁的刘澈突然开口“她说她玩手机顺便发现了可能的报道内容关于‘一个器官走私团伙首领的发家史’。这个标题还别说……挺有吸引力的。”

梁安闻言也同样开始在手机上翻阅信息。

文章里似乎有那位首领的照片和刚才见到的死人完全一致这也印证了事件的真实性。

看他们两个人似乎都埋头钻研无动于衷宋乔雨更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关于网络舆论方面的处理他是见过的像之前某位“心机少年”策划出的事件删帖的流程在陆遥的协助下一气呵成联系网警的步骤也熟练的不能再熟练。

但现在起码在这里的两位资深警员似乎都没有这个意思看上去甚至想要和广大网友一样随便凑凑热闹找线索都像只是顺便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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