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到是以这个为条件进行判决的时候王安整个人有些脑袋发懵。
抬头看了一眼被告人邓华。
如果说邓华还在外面没有坐在被告人席位上他可能还不敢说什么。
可是邓华现在和他一起坐在被告席位上王安也顾不了那么多。
直接开口示意:“审判长这件事情不能怨我。”
“我认识邓华邓华帮助我我俩产生了联系。”
“一开始我是感激他给他拿钱可是到了后面是他硬找我要的。”
“这件事情不应该算到我主动的头上吧?”
“我个人觉得应该算到邓华的头上毕竟是他强迫我给他钱的所以就不应该判我判的那么重。”
邓华:???
之前叫老哥叫的怪勤现在tm的在庭审上背刺我是吧?
可是王安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邓华已经倒了没有了太大的作用。
他能为自己争取多少利益就要多争取多少利益。
并且自己说的也是实话。
没有涉及到太多弄虚作假。
王安还在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觉得我陈述的非常的有依据啊。
这后面的钱又不是我主动给的怎么叫贿赂呢?”
“这是邓华强行找我索要的我不敢不给他。”
“说白了邓华的行为就是强迫我给他。”
“这是强逼的行为不是出自我的想法。”
“所以我觉得这个检方的推荐刑期还是有一定问题的。”
“我愿意配合检方进行相关的调查但是还请检方能给我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王安在态度上面表明都很诚恳。
可是在庭审场上无论是审判长还是检方都没有听取王安的意见。
甚至有些无奈…
认为王安在胡搅蛮缠。
为什么?
因为这其中就涉及到了一个其他的问题——
判断主观是否愿意需要看其危害性和行为过程。
王安说自己是被邓华强迫的。
那么实际上要看邓华的行为对不对王安造成了相应的威胁性。
这里的威胁性指的是生命和身体安全上的威胁性。
那么邓华对王安造成了生命和身体上的威胁性吗?
显然没有。
并且邓华和王安两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你上赶着要项目要工程然后说对方是强迫找你要钱。
你可以不给他吗?
当然可以。
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强迫。
完全是王安在依照着自己的想法和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意愿。
在庭审上进行胡搅蛮缠。
或者说是为了让邓华给他背黑锅。
但审判长和检方不可能对这一点进行采纳。
所以审判长直接驳回了王安的请求。
并且要求王安在庭审上不得再扰乱庭审秩序。
王安憋了一肚子气想要开口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于是扭过头询问自己的律师自己说的对不对。
陈大义:…
“你说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王安:…
…
这场庭审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一个认罪认罚的过程中。
只是在庭审上审判长需要反复的去确认某个事实。
以确保本次庭审不会出现其他错判的情况。
在此过程中庭审拉长了一定的时间。
中间还休过一次庭因为上午庭审时间不够所以到了下午继续开庭。
最终在下午的时候本次的庭审迎来了最终的判决。
邓华作为本次案件的主要人员之一被判决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王安判决无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
“…”
剩下数人分别被判二到七年有期徒刑不等。
判决结束。
苏白轻呼口气庭审终于落下了帷幕。
这个案子进行到这里算是彻底的结束了。
关于老张老李老薛等人的案子涉及到了一个大的关系网。
本次案件足足开庭了四次!
当然这其中的开庭指的是开庭进行审理不包括中间的休庭行为。
说实话…
这种案子如果没有舆论的力量。
可能几年或者是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都得不到相应的妥善处理。
不过好在…
这个案子算是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王安和邓华两人的无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的。
胡军被顶格判决十年有期徒刑听说打上了二审。
二审…
不知道该怎么判决但是按照苏白的估测大概率会维持一审判决。
不错!
完美解决。
走出法院的李雪珍笑眯着眼前看向天空。
今天的天很蓝云很白。
把人都给送进去了并且相应的人员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美滋滋!
再次看向天空天更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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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