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梅将化学物品隐藏在校园内单从这一件事情上来看的确证明不了什么。”
“可是实际呢?”
“实际该案件并不是从单一角度来进行确认。”
“而是从整个事实来进行确认。”
“在上一次庭审当中已经陈述过很多次询问过很多次黄雪梅为什么要从实验室内窃取化学剧毒品。”
“都没有得到回应。”
“当时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是虽然说黄雪梅对朱芸有敌意但是没有实际证据能够证明是黄雪梅进行的投毒。”
“那么再根据现有找到的证物来看。”
“黄雪梅明显使用过化学剧毒物那么化学剧毒物使用在哪里?”
“根据物证来看是使用在了朱芸的身上。”
“这一点是客观的事实证据虽然被告方委托律师想要表述黄雪梅没有进行投毒。”
“可是被告方对这一客观的事实怎么进行反驳?”
“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你是怎么来证明黄雪梅无罪的?”
“如果想要证明黄雪梅无罪那么就要说明缺少剂量的化学品去了哪里。”
“现在已经有客观事实来证明了黄雪梅的投毒行为。”
“被告方委托律师或者是黄雪梅本人能不能够证明缺少的化学剂去了哪里?”
“或者说有没有事实证明?”
“如果没有事实证明那怎么来确认无罪?”
苏白的这一陈述对于被告方来说无疑是犀利的。
从客观事实的角度讲现在所具有的证据链已经充足。
完全可以判定黄雪梅的投毒行为。
黄雪梅说自己没有投毒或者是解释自己的行为。
完全可以解释。
可是在现有的客观事实下你的解释也必须要有客观的事实。
否则的话你的猜疑你的猜测都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你只想凭借你的口供来推翻检方提出来的客观事实可能吗?
根本不可能!
先前在没有客观事实的情况下黄雪梅可以反驳可以沉默也可以猜测也可以说有很多种可能性不让法院进行判定有罪。
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在检方掌握证据后黄雪梅如果提供不了相应的证据。
那么法院方就可以依照检方提交的客观证据来对黄雪梅进行判定。
这个时候黄雪梅即使不认罪认罚。
在绝对的客观事实下也必须要接受相关的判决。
面对着苏白的询问万向东坐在委托席位上沉默不语。
这个问题是他没有想到的。
从苏白的角度出行出发他们的确拿不出来客观的事实来否认自己的有罪行为。
但是怎么讲呢…
万向东依旧选择坚持用直接证据来进行反驳。
“审判长。”
“虽然说现在的证据能够指控黄雪梅有着犯罪行为可是这其中依旧有一定的可能性属于巧合。”
“所以对于这一证据我方仍然认为需要进行补充。”
“依照现有的证据不能对黄雪梅进行判决。”
可能性…
在先前庭审中万向东多次提出了这种可能性。
可实际上有很多地方是被告方黄雪梅和万向东解释不了。
例如说如果不是进行故意投毒如果没有投毒为什么要去窃取实验室的去毒品。
为什么要说谎…
还有为什么要暗示室友…
以及少了的化学品去了哪里。
这些都是黄雪梅和万向东解释不了的并且通过客观事实已经认定了相关的事情。
就算是万向东提出了这一种巧合但是在种种客观因素的情况下这种巧合几乎为零。
法院在判决时一般情况下不会采纳这种情况。
毫无疑问万向东的解释是非常无力的。
再继续辩诉下去也没有了任何意义。
证据清楚事实清晰苏白直接开口:
“审判长依照现有的证据目前来讲黄雪梅犯罪事实证据链完整。”
“我方申请对于黄雪梅是否具有投毒事实进行判定。”
苏白直接提出来了判定的申请没有再继续给万向东答辩下去的机会。
因为继续答辩也没有任何意义。
争论的无非就是那一个观点而这个观点在现有的证据下已经非常的清晰。
不过…
在苏白提出申请判定时万向东微微皱眉还想要提出异议。
可是直接被审判台席位上的孙正平敲响法锤给驳了回去。
“现在事实清晰关于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观点合议庭也已经了解。”
“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的观点是不是想要陈述没有目击证人和黄雪梅的认罪认罚不能对其进行判定?”
万向东点头:“是的审判长。”
孙正平:“既然是这样那就不用再继续做其他陈述了。”
“现在针对黄雪梅是否进行投毒进行判定。”
审判台席位上孙正平简单整理了一些材料而后开口:
“从间接事实客观证据以及物证等情况来看。”
“黄雪梅不能对检方提出的事实证据进行有力的反驳或者是提交相关性的事实证据。”
“有关黄雪梅对朱芸投毒证据链完整。”
“现在判定黄雪梅有投毒事实。”
“无其他客观事实不得提出异议!”
法锤敲响判定结束。
声音落在庭审场上直接判定了黄雪梅投毒的事实结果。
听证席位上黄涛作为黄雪梅的父亲在听到黄雪梅的判定结果后心里一咯噔。
表情错鄂的看向审判台席位。
不是万向东不是说了继续庭审没有什么其他问题吗?
他把黄雪梅一审判定无罪出国的事情都已经安排好了!
现在审判长竟然判定她女儿有犯罪的事实?!
这…
不仅仅是黄涛错鄂。
黄雪梅在听到判定结果的时候脸上突然出现一道惨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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