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李永吉可不信偌大一个人市里就只有这些人来卖身也不信没有其他比如十**岁年轻貌美的女青年或者相貌清秀会认字的二十来岁男青年等高素质人才。
现在想来虽然高素质人才大多有点尊严轻易不会来卖身但兵荒马乱的总会有一些迫于无奈的高素质人才来卖身的但今次几乎见不到那除了说明这部分人比较少之外主要原因应该是大都被那什么龙游帮之类的把持了自己一个外来人轻易是买不到的。
因此李永吉想明白了此时要办团练的话单纯从人才角度跟成本角度看花钱买奴仆搞什么家丁团是最下策还是直接花钱招自由人来当兵最靠谱。
实际上此时的清朝下人这个词已经是一个泛指一般包括两种人一种是有人身自由的雇工比如长工另外一种才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婢。
奴婢跟长工本质上的差别就是有没有人身自由能不能随便离开你而已但这只是在法律上的呈现必须打官司才能用到但在实际应用中为这种事儿打官司的情况很少就算打官司也是有钱有势的人赢。另外实际的雇佣关系中只要雇主有权有势有武装那么管你是奴婢还是长工都可以当奴隶使唤你就算你是有自由身的长工也是不能轻易脱离雇主的掌控的。
可以说维持雇佣关系以及主仆关系的实际上是社会制度以及官府权威。社会制度包括伦理与传统也就是社会的普世价值观而官府权威则是官方法律。
相对而言封建社会中普世价值观的约束力度更强一些官府权威则是维持这个普世价值观的一种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盛世还好官府权威可以得到有力的保障但如果到了乱世官府权威就会减弱那主奴关系的维系就主要靠普世价值观以及雇主自身的力量了。
所以卖身契这东西在目前来看并不靠谱一旦身为奴仆的人本身不认同自己的主人或者自己的奴婢身份有了反抗精神那卖身契不过就是张破纸而已就算反抗不了还可以逃嘛这个社会的交通通讯手段逃跑还是很有前途的。
办团练其实不用买什么奴仆家丁只要你承诺包吃住给足够的月钱那肯定有大把人乐意去卖命到时候为了这些好处你制定军法他们也会照章实行。
实际上朝廷此时的雇兵比如绿营兵乡勇等都是走的募兵也就是招募自由民这个章程反而那些奴兵比如八旗兵早就不堪用了。没错所谓八旗子弟实际上就是一群奴才罢了。
所以说奴婢并不绝对靠谱毕竟相对于奴婢制度军中的上下级制度甚至官府的身份等级制度才更加严密牢靠毕竟那是靠权力、财富跟武力来维系的最是稳妥。
李永吉只要招起人办起团练再给这些人吃好喝好发了武器那么其实不需要他们都是自己的奴仆这些人就会自发的服从你并产生从众行为安心的听你的话就算出了一两个刺头只要你能让大多数人满意并认可那么你就可以对这极少数人杀伐由心。
相反如果是奴婢当兵他们要偷懒耍滑还是会偷懒耍滑而按照清朝的法律你一样是不能随便打杀、迫害奴仆的这么做一旦被外人给告了也是要坐牢的。
因此李永吉之前想的奴婢更好管理一说根本站不住脚那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至于别人的赞同比如那个齐掌柜则要么也是不懂兵制还是以过去清军的经验判断要么就是故意当不知道要在一边看笑话。
说白了还是李永吉在现代社会呆习惯了总是习惯**律习惯遵守法律却没想到在清朝法律根本就不健全而且是有权有势的人说了算是不是奴婢有没有卖身契并不是约束人的主要条件自身的势力才是。看看后世的朝鲜说是民*主的社会主义但跟封建王朝有啥区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