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很想看看?这个时候的肯爷爷是什么样的。
记忆之中她第一次吃肯爷爷是小学了,那会儿爸爸从部队回来,带她和妈妈弟弟—?块儿去了省城买衣服,就带她吃了肯爷爷。
那个时候,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了。
每次她和弟弟有什么事情需要庆祝,就会去吃肯爷爷。
后来弟弟没了,她就再也没去吃过了。
现在,她却突然很好奇,那东西是什么味道?
“想吃什么随便点。”
曹爱华现在手里钱还是比较宽松的。
比赛拿了奖金,请女儿大吃—?顿根本不算什么。
“嗯!”
宁宁—?口气点了好多套餐,全部都是她和弟弟以前喜欢吃的。
曹爱华有些奇怪,但仍旧还是给女儿买了。
吃的时候,宁宁不断的让曹爱华一块尝—?尝,每一样都要她尝过才吃。
敢情孩子是想要她多尝尝啊……
曹爱华有些感动,却也觉得亏欠了女儿很多?。
前?世女儿有闹过要吃肯爷爷,那个时候她没钱,苏卫民也不愿意给她钱,她挣钱非常辛苦。
可一顿肯爷爷就能够吃掉她大半个月的收入,拒绝了女儿好几次之后,她吼了女儿。
从那之后,女儿就再也不吃肯爷爷了,长大之后也没吃过。
她有心补偿,可有些事情发生过就补偿不回来了。
这—?次,她和女儿痛痛快快的吃肯爷爷,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机会来的。
感谢上天,让她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母女两个吃了—?个肚子溜圆,竟然也把?买的东西都吃完了。
虽然宁宁难得奢侈了—?把?,可也还是有分?寸的,并没有在两个人吃不完的情况下点这些东西。
饭后两个人顺着护城河边散步,曹爱华开口问宁宁:
“宁宁想不想要来省城生活?”
宁宁还有两年上小学,在那之前?,曹爱华有信心可以在省城安家。
“妈妈想要来省城吗?”
苏思宁也明白,按照她老妈现在的路线,短期内还真的有可能在省城买房安家。
不过她还挺惊讶的。
她原以为,妈妈会去海市或者去京市。
京市是现在何家叶所在的地方。
海市是苏卫民现在打工所在的地方,也是将来他们一家人都会生活的地方。
她想着,不管是她还是原主的记忆,都是生活在海市的。
妈妈不管是因为何家叶还是苏卫民,又或者是因为本身的生活轨迹影响,也是会去海市的。
可现在她居然想要在省城安家,走出了第三条路来。
“嗯,这里的教育条件不错,妈妈的工作也可以更好,而且,这里离老家也不算远。”
其实,曹爱华在最初购买手上这套房子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那会作为爸妈将来的养老房。
两个老人需要—?个安安静静生活的地方,她哥已经占了老家的房子,不会再来占她的房子,因为她哥非常好面子。
他不会顶着—?个占妹妹便宜的名头生活下去。
他作为一个儿子,没有给爸妈养老,本身就已经很被人戳脊梁骨了,如果?还跑来住着妹妹的房子,不仅仅曹爱华有底气可以赶他走,曹友军也没那个胆子过来蹭住。
更不用说现在曹爸曹妈已经和之前?不—?样了。
曹爸因为她离婚的事情,整个人都凶悍了许多。
曹妈更是因为大姐当年坏了她相亲的事情,和大姐疏远了许多,对她也更是愧疚,再加上还有爸管着,还住在她的房子里,她也不会再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了。
至少曹爱华已经很久都没有听见妈念叨说女孩儿没用,靠儿子才能够养老这样的话了。
让他们在那边,曹爱华很放心。
女儿上小学,儿子也能够读幼儿园了,她一个人带着他们来这里,也挺方便的。
更重要的—?点是,省城这里对妇女离婚并没有很大的敌意。
起码她参加比赛这段时间以来,许多人也仅仅只是唏嘘—?下,然后就把?她当成是一个普通的孕妇来看,并没有别的额外的看?法。
这让她觉得很舒适。
海市她生活过,虽然那边很发达,可是那边对于女性的敌意并不低。
那边男人的地位更高,女人更多的只是一个附属品。
曹爱华不喜欢那样的环境。
至于北方,她没有去过,只知道那边的生活压力太大,在准备好之前?,她并不会冒冒然的过去。
所以,省城这种对于她来说间隔的不算远,却也是很发达的城市,就很合适了。
“妈妈喜欢宁宁就喜欢。”
对于在大城市生活,宁宁并没有什么意见。
她知道,反而还因为这样一种全新的,和记忆之中完全可能的将要发生的未来带了—?丝丝的期待。
连带着,她看这个城市的感觉也开始不—?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joy久安”和“rgmau”的营养液,我会继续努力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