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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曲(1 / 2)


汤贞命中注定要成为传奇。

这算是业内这些年来的一个共识。传奇的意思是,他的人生要么不过,要过,就没有一刻能容忍平凡。

自打一出现在公众视野,汤贞这个人,这张脸,就好像鲜花之于蜂蝶,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观众驻足观赏。女人爱他的俊,男人爱他的俏,剧场扫地的大爷大妈都爱着他:“这当爹妈的怎么能把孩子养这么好?”

汤贞一张脸是生得漂亮,手脚也合宜适当,更天生一把好嗓子,难得的是,人还刻苦用功——穿纸尿裤的时候就天天跟大公鸡似的坐他爸床边吊嗓,用奶嘴堵都堵不上。汤贞他爸爸是香城本地一位小有名气的戏剧演员,给汤贞从娘胎里熏陶出没完没了的艺术细胞。别的孩子吃积木,汤贞咬布景上的泡沫塑料,别的孩子摔爸爸的电脑,汤贞爬上爬下,四处横行,把灯光控制台的按键也踩坏不少。

香城老艺术剧院让他如此作贱了几年,终于关门大吉。新剧院开业的时候,六岁的汤贞穿着小西装,戴着小领结,坐在几位老艺术家怀里,在剧院广告册页上露出尚显稚嫩的迷人微笑。

两年后,汤贞第一次登台,八岁,演的便是剧团筹备多年的开幕大戏《共工之死》。剧作家兼导演林汉臣在选角伊始就点名要了汤贞,往后巡回全国三十多城市演出,谢幕时汤贞摘了头套,一手牵着他爸爸,一手牵着林导,面对观众鞠躬。场场掌声经久不息,闪光灯闪起来就如同没有尽头。

连外地观众都记住了这个名字,汤贞。可以想见,若他在这条戏剧道路上走下去,就算不能名留青史,至少成就个角儿。可传奇传奇,重在离奇。十一岁那年,汤贞的父亲,这位在剧场兢兢业业演出了几十年的老演员,没和任何人打一声招呼,大清早骑着自行车出门,爬上香城大桥,一头扎进了河里。尸体捞了三天,没捞着。汤贞母亲在家里哭,天天扯着年纪尚幼的汤贞出门。找了这家找那家,找了剧团找派出所。她拉着儿子在大街上站着,没人能说明白她丈夫是怎么没的,也没人负任何责任。街坊邻居,闲言碎语,折磨这个体面了许多年的漂亮女人。最后她索性带着十二岁的汤贞和十一岁的小女儿,匆匆搬走了。

剧院的老人给汤贞打了好几次电话,都被他妈妈挂断了。久而久之,那些曾为汤贞着迷,为他欢呼过的人们也忘记了这个名字。世界就是这样,一天不存在,就会被遗忘,永远有新的天才补上来,把旧的压进历史的故纸堆里。就这样过了许多年,直到有一天,林汉臣导演打开电视机,看着眼前花里胡哨的灯光舞台,听着里面主持人语气浮夸,介绍某时下流行的人气偶像组合。

“Mattias!”

林导老了,上了年纪。他戴上老花镜,看了半天才看清,那个正在电视机里穿着粉色小西装,和队友一起卖力扭着身体唱唱跳跳的人,的确就是汤贞没错。

“我们汤贞,以前是童星啊,演过很有名的大戏,大家知道是什么吗?”

“知道!!”

“我们组导演找到了当年一段珍贵的演出录像,大家想不想看!”

“想!!”

场下女孩儿们疯狂的尖叫,直要摧毁电视机的音响。林导事后回忆起那一天,还对着记者大皱眉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这个孩子是很敏锐,很有表情的。排共工的时候我就跟他们剧院的人说,这个小孩以后不得了的。毕竟剧场里观众离得远嘛,捕捉不到我们演员的一些小表情。汤贞的表情、情绪,在台上都很到位,这很难得啊。可那天我看那个电视里,那个节目,我感觉他从头到尾都一个表情。脸僵僵的,笑得僵僵的,死气沉沉。我想不会是整容了吧,长这么好,不必整容啊。后来才知道,他们偶像都要求这样笑,毁人不倦啊!”

记者小姐哈哈大笑,连坐在一旁的汤贞也笑了。汤贞不好意思的时候耳朵红彤彤。林导握着他的手,又强调了一遍:“毁人不倦啊!真的!我那天就赶紧找以前老同事的电话号码,托人问到他那个公司的负责人。我着急啊,说你这孩子不要做什么偶像了,回剧场演戏吧!结果人家经纪人告诉我,有合同啊!签了十年!原来签了这种合同,那我也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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