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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第 65 章(1 / 2)


乔眠抚摸着他喉结的手顿住,目光落在男人的颈间,像是静止了。

许久,她才抬眼,她看着男人熟悉又陌生的脸,她想再看一遍,仔仔细细地看一遍。但隔着层层叠叠的迷雾,她终究是看不透。

乔眠从他身上起来,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点了支烟。

“喜欢我?”

柔软和温度一并消失,谭时忍不住皱了眉,他抓住她的手,出乎意料地她没有反抗,这略微舒缓了他的不安。

但谭时偏头,却发现夹着香烟的她那么不真切,迷离朦胧中仿佛下一秒她就会消失,谭时不由握得更紧了。

“喜欢。”

望着窗外的夜色,乔眠懒懒地笑了:“想和我在一起?”

她冷静的反应,不吵不闹,谭时很意外,或者又不意外。揽着她的肩头将她拉进怀里,谭时低头:“在一起有很多方式,不一定非得结婚。”

“情|妇吗?”香烟燃烧地愈来愈短,微红的烟头烫到食指,乔眠浑然不觉,她望着男人的眼睛,平静说出那两个字。

情|妇。

那么淡然的双眸,却让他感?到皮肤刺痛,她冷静的可怕,谭时忽然有些慌:“宝贝,我……”

“你们在一起多久?”

乔眠打断了他的话,她远不像表面这么云淡风轻,她甚至不想听他多说一个字。

谭时眸光深沉,他望着女孩年轻的脸庞,凝视了很久。

“十年。”

乔眠愣住,世界仿佛突然就安静了,而她脸上终于不那么平静,惊讶,无力?……随后她缓缓移开视线,忽然就累了。

十年?

人这一辈子能有几个十年,而很多事情,在时间面前都变得苍白,无法?抗衡。

她失力?靠在沙发上的样子,谭时忽然很心疼,一片一片枯萎的样子,他并不陌生,一年前刚来巴黎的她也是这个模样,像素描铅灰下的玫瑰,灰败。

谭时知道,这一年她并不是痊愈了,她只是把自己藏了起来。

而现在,因为他,她又变成了那个样子。

再也没有一年前发现镜头素材的兴奋快感,此时此刻,谭时只剩下了心疼。

将她两指间夹得烟掐灭,大掌放在她的脑后,谭时强迫她看着自己:“宝贝,我喜欢你,所以不想骗你,如果你还想跟我在一起,我会护你一辈子,如果不想,我不会强迫你。”

平静的双眸渐渐冷若冰霜,乔眠终于愤怒了:“谭时,喜欢两个字你不配!”

这才是谭时想象中的反应,但当这一幕真的发生了,他却又无所适从。最先开始,他以为她是某个男人圈养的宠物,却不想她是夹杂着风雪的彻骨干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厨房烘焙的面包和饼干……她总会给?他惊喜。

“你还太小,将来有一天你会懂得。”谭时温柔抚摸着她的头发。

“懂你们的虚伪肮脏和背叛吗?那我一辈子都不想懂。”凌厉的字眼,乔眠想将这些字变成刀往他心里捅。

此时此刻,谭时真的变成了他口中的温柔模样,对乔眠无尽包容,包容她的坏脾气,包容她的胡闹与愤怒。

桌子上的高脚杯倒挂着,谭时倒了点酒,轻轻摇晃:“你喜欢这件红色丝绒的吊带裙,也喜欢柜子里的那件牛仔裤,昨天出去玩的时候,那件黄色波点裙子你也很喜欢。其实人跟物都是一样的,一个人为什么非得被另一个人占有?喜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它是不受控制的,就像我喜欢你。”

为什么能把背叛说的那么冠冕堂皇,乔眠再也没有一丝笑意,冷笑都不复存在,她倔强地扬起下巴:“喜欢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因为它是唯一的,彼此是对方的唯一。”

她浓烈的情绪落在眼里,谭时笑了,好像在笑她的单纯幼稚:“那我这么问你,这么多年来,你最喜欢的东西或者人,喜欢了多久?”

乔眠沉默了,随着他的话脑子里立即浮现出沈云黎的脸。

最喜欢的,沈云黎,喜欢了六年,没有任何身份,偷偷喜欢了六年,不知道还会喜欢多久。

乔眠以为谭时是她的转机,以为她终于可以从沈云黎的阴影中走出来,然而,上天怎么会这么轻易放过她,她是被受诅咒的人。到头来不过又一场自欺欺人罢了。

见她沉默,谭时以为她听进去了自己的话,轻轻抚着她的眉眼继续说道:“新鲜感?不会持续一辈子,是有保质期的,你……”

“和她分手,我们就在一起。”乔眠再听不了一个字,那些字眼像刀钝钝砍在铁锈上,磨得耳朵发胀,她也偏执的入了魔。

夜,变得浓深,一如男人此刻的眼睛。放在乔眠腰上那只手抽了回来,谭时慢慢地执起酒杯,浸了酒的唇,说出的每个字都染上葡萄酒的芬芳,仿佛这样就可以忽略那些话本身是多么残忍。

“她跟了我十年,我不会和她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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