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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天(1 / 2)


“陆烨!快去看看大毛怎么样了?”早上刚一睁开眼睛,云裳还来不及吃陆烨买回来的早饭,便催促他带她去看家里的新成员:小萨摩耶。

昨天他们带着捡来的小流浪狗去了宠物医院,医生竟然告诉他们,这是一只血统很纯正的萨摩耶!才刚刚两个半月,是一只小公狗,正是领养的最好时候。

云裳很喜欢萨摩耶,光是它们那一身雪白柔软的毛发就能让她爱不释手,她本来以为这就是一只普通的小狗,谁想到竟然误打误撞的捡到了她最喜欢的狗。

给小狗洗了澡,打了预防针,并且从医生那里了解了小萨摩耶的习性之后,陆烨和云裳又去超市买了各种口味的幼犬粮,这才带着小狗回了家。

关于这只小萨摩耶的名字,陆烨将决定权完全交给了云裳。说实话,他并不太喜欢这种高贵优雅的狗种,他更喜欢的是威武凶猛的军犬和藏獒,不过云裳喜欢那就另当别论了。

云裳高兴的完全乱了方寸,给小萨摩耶想了好久的名字,总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不行。拉着更加不擅长起名的陆烨偏要他贡献一个好听的名字。

媳妇儿的要求陆少校自然不会拒绝,他皱眉想了半晌,终于有些试探的吐出了一句话,“叫大毛?”

“为什么要叫大毛?”云裳嘟嘟嘴,显然对这个名字不怎么满意。陆少校看出了她的心思,心里的别扭劲又上来了。

不就是一只狗吗?竟然嫌弃他起的名字!

“你看,”陆少校拉着云裳的手摸了摸瘦小的萨摩耶,“它的毛过几天就会变得很多,像个……”陆少校沉吟了好几秒才勉强想出了一个词,“毛团。”

好像真的是这个样子。云裳偏头想了一会儿,萨摩耶的毛比较厚,确实很像毛团,要不就叫大毛?可是会不会太难听了?

云裳咬咬牙,决定赌一把,她用手摸了摸小萨摩耶的脑袋,试探的叫了一声,“大毛?”

若是小萨摩耶出声的话,就叫这个名字了!若是不出声就再换一个。云裳耍小心机了,她不想让她家小萨摩耶用陆烨起的这个土掉渣的名字,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干脆就摆出一张笑脸对陆少校说道:“你看,它不……”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了一声稚嫩的叫声,云裳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漂亮的杏眼里满是震惊,她抓住陆烨的胳膊,“它、它叫了?”

陆烨面不改色的将小萨摩耶的食碗拿到了手里,打断了吃的正香的小萨摩耶,毫不愧疚的对上小狗委屈的黑眼睛,转头对云裳说道:“你看,它也同意。不然你再叫一声?”

云裳不信邪,又叫了一声,“大毛?”

陆少校淡定着一张脸,将小萨摩耶的食碗又拿的远了一点。

嗷嗷嗷。小萨摩耶这次叫的更加迫切了。它的食物!它香喷喷的食物!

陆少校将食碗放回去,“你看,它高兴着呢!”

于是,大毛的名字就这么被敲定了。

“先吃饭。”陆烨眼疾手快的按住想要跑到客厅的云裳,坚持道。

“我……”

“先吃饭!”陆少校分毫不让。

“我去刷牙!”云裳推开陆烨,一副我有理由不先吃饭的模样。陆烨拿她没办法,只能放开了她,“动作快点,不然饭就凉了。”

云裳连忙点头,站起来就往卧室外走,脚步中隐隐还带着一丝急迫。

陆少校跟在她后面看了看,见她真的是去浴室刷牙洗脸了,这才又重新回了卧室。

云裳确实是去洗漱了,只不过她洗完漱却没有回卧室,反而去了客厅。顺着昨晚的记忆摸到了萨摩耶的小窝,摸摸它的瘦小脑袋,“大毛,陆烨有没有喂你吃早饭?”

小萨摩耶用脑袋拱了拱她的手,还在她的手心蹭了蹭,云裳的心顿时软的一塌糊涂,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将大毛抱在怀里,摸着它还尚且粗糙的毛道:“乖乖的,很快就养胖了。”

说来也怪,小萨摩耶本来是不亲近人的,但许是云裳将它捡回家的缘故,大毛很亲近云裳,简直像是从小就是由云裳带大的一般。

“云裳!”云裳刚想要放下大毛,就听见耳边陆烨低沉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一丝……怒气?

云裳连忙将大毛放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冲陆烨讨好的笑,“我就要回卧室了!真的!不骗你!”

她的年纪本不大,不过是因为家庭的变故而显得成熟又冷静。嫁给陆烨后,陆烨从来都是宠着她的,也让云裳将心里原本的戒备慢慢放了下来。在陆烨面前也就越发的随性。

陆烨不说话,他就说人哪去了,原来是来看狗了!这狗有什么好看的?又瘦又小,丑死了!哼!

陆少校对着两个半月的大毛,心里酸的冒泡,故意板着一张脸不说话。

云裳虽然看不见,却也知道他生气了。慢吞吞的蹭到人家身边,仰起头,“我真的是去洗漱啦,真的!才刚刚过来看大毛的!不信你看!”她咧咧嘴,龇出一口小白牙,“是不是刷牙了?”

陆少校挑眉,摆出一副冷艳高贵的模样,“刷干净了?”

“刷干净了!”云裳连忙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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