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干娘,等下次我再去城里,我买块花布,给您老做件开春穿的衣服。”
不是王凝霜又是谁?
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不过王凝霜和吴婆子间不是闹了不愉快吗?俩人啥时候和好的?
傅轻杳揉了揉眉心,有些无语。
再看顾瑾言,同样是眉头紧锁,显然也对声音的主人感到不喜。
两人相视一眼,顾瑾言率先推开院门,一进去就见吴婆子和王凝霜两人坐在屋檐下的竹椅上,一边围着火盆烤火,一边说着话,旁边顾家四郎正跟几个侄子侄女你一口我一口的分着一只烧鸡吃。
见两人进来,顾家四郎眼神一亮,扯下一只鸡腿递给顾瑾言:“三哥!鸡!腿儿!好吃!”
又看见傅轻杳,顾家四郎抿了抿唇,很是不舍地扯了一根鸡脚趾,递给傅轻杳:“给!”
“……”
看看顾瑾言手里肥硕的大鸡腿儿,再瞅瞅自己手里瘦不拉几的的鸡脚趾,傅轻杳就更…………郁闷了。
过分了啊,顾瑾言吃鸡腿她吃鸡脚趾也就罢了,可是一只鸡爪四根脚趾,为啥就只给她一根脚趾嘞?
好歹给她一只完整的鸡爪啊。
傅轻杳忧伤地叹了口气,叹完气后,默默嗦了口鸡脚趾——这可怜玩意儿也就只能用嗦的了。
顾瑾言也只吃了一口,便又把鸡腿给了顾家四郎,温声道:“三哥不饿,瑾瑜吃。”
瑾瑜是顾家四郎大名。
别看顾家是地地道道的老农民,然而顾家四子的名字可是一点儿都不含糊——老大顾瑾年,老二顾谨搏,老三顾瑾言,老四顾瑾瑜。
每一个儿子的名字都是请城里的私塾先生给起的。
一个名字一只母鸡外加十个鸡蛋。
对抠抠索索的吴婆子来说,可谓是下了大血本了。
顾瑾瑜哦了声,啃了口鸡腿,又用油腻腻的手指指向王凝霜:“妹妹买的!”然后抬起下巴望着傅轻杳:“哼!”
傅轻杳:“……”好吧,她其实连一根鸡脚趾也是不配得到的。
无他,就因沈女配之前没少欺负顾瑾瑜,捉弄就不说了,还跟他抢东西吃。
这种情况下顾瑾言还能分她一根鸡脚趾吃……傅轻杳觉得大度这个词已经配不上顾瑾瑜了,唯有赤子之心勉强一配。
先前她只顾着处理跟村里人关系,倒把顾家四郎这个家里人忽略了。
大意了啊。
傅轻杳望着蹦蹦跳跳跑开的顾瑾瑜,暗自忏悔。
王凝霜搁旁边冷眼看着,心中泛起得意来。
无他,因为顾瑾瑜也是她要收服的对象。
顾家四兄弟中,顾瑾言最看重的就是顾瑾瑜这个傻子弟弟了。
前世有人欺负顾瑾瑜,顾瑾言得知后,愤怒地走进了京兆府尹讨要说法。
而顾瑾言那个母夜叉妻子傅氏更彪悍,直接打到人家家门上去了。
所以这一世,她一定要把顾瑾言最在乎的两个人:吴婆子和顾瑾瑜——牢牢把控在自己手里。
王凝霜悄悄窥视了眼顾瑾言——宽肩窄腰,俊颜如画,一身朴素的麻布衣服也能穿出高贵感来,一看就不是个会平庸的人。
自己上辈子真是瞎了眼了,身边放着这么颗璀璨明珠不知珍惜,非要巴巴地去嫁什么狗屁富商,活该活的凄凄惨惨。
王凝霜起身,对吴婆子道:“干娘,我先回去了,还要准备食材呢。”
顾瑾言明显还在因为上午的事情恼怒她。
聪明的她不该在这个时候过多刷存在感,徒劳无功不说,还会适得其反。
那是愚蠢之人才会干的事情。
吴婆子则着急要问傅轻杳元宵节灯会的事情,便也没留王凝霜,等人一走,立马迫不及待地朝傅轻杳使了个眼色,然后起身往屋里去。
傅轻杳眨眨眼,秒懂,也跟着进屋去。
一进屋就被吴婆子拉住了手,急切道:“雨儿啊,那元宵灯会的事情……”
傅轻杳含笑道:“放心吧娘,我跟爹说过这事了,我爹说,他一定尽心尽力把这事办好。”
傅轻杳的确跟沈秋提了元宵节灯会的事情——提醒他不要有压力,只管像往年一样就好。
沈秋也的确说过一定会尽心尽力把事情办好的话——不管六皇子来不来,今年的元宵灯会他都要大办。
那天他不但要广邀全城读书人,他还要把全城富商都聚集到一块儿来,让他们看看这些读书人的风采,然后趁机来波募捐。
读书是好事,可读不起书的穷人太多太多了,光靠他沈秋一个人的力量还不够,他得想办法让这些穷人有书可读。
所以父女二人谁都没有提要特意照顾顾瑾言的话——无他,就是相信。
相信就算没有特殊照拂,顾瑾言依旧能够在众多学子中脱颖而出。
当然啦,这话就没必要跟吴婆子说啦。
吃过晚饭后,傅轻杳早早就钻进了被窝,正要吹灯睡觉,却见顾瑾言推门进来了。
寒风也趁机挤进屋来。
傅轻杳往被窝里缩了缩,只露出一颗脑袋歪头望他,诧异道:“今天怎么这么早?”
往常用过晚饭后,他都要在书房用功到深夜才舍得放下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