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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chapter 40(2 / 2)


叶轻舟沉默,王朗自觉了解他的纠结,又劝道:“轻舟,这不算你对不起嫂子,毕竟……已经过去十年了。你……你记不记得有一次我们通信,你写到在边关一个小村?看到了贞洁牌坊?”

叶轻舟抬起眼皮看他,猜到了他要?说什么:“……”

“你当时在信中说这东西非常可笑,如果夫君对妻子有情,当然希望妻子往前踏步,不要?困守,这就没什么贞节牌坊可言。而如果夫君对妻子无情,看重死后虚无缥缈的名?誉更甚妻室后半生的快乐,那妻子也完全没必要?为这种男人守贞。”王朗道:“嫂子对你,也是一样的心。你说的出来这样的话,又何必把自己困死?”

“我知道她是会这么想的,我怎么做和郡主无关,她不曾对我要?求什么。我只是……发过誓,我不能带另一个人去见她。”叶轻舟目光望向?天边:“此其一。”

王朗哑然半晌,最终喝了一口茶:“好我劝不了你。那二呢?”

“我快死了。”叶轻舟淡淡道:“将死之人,和谁能谈得上缘分不缘分的呢?”

王朗的茶杯“叮当”一声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苏照歌本意想去后花园散散步,没想到落了点东西在房里,只好回去取,再回头路过同一条回廊的时候看见远处煮茶的叶轻舟和早上那个穿蓝衣服的好像聊得很激烈,蓝衣服的突然站起来揪住了叶轻舟的领子。

苏照歌默默想,叶轻舟的领子今天真是多灾多难。

“那是安国公府二公子。”她身后跟着的丫鬟看她停步看住了远处亭子上的两个人,解释道:“是侯爷的友人,时常来府上坐一坐,总和侯爷出门玩的。”

苏照歌侧头想了想,安国公家二公子──那应该是姓王。等等她对这个人有印象,几年前玩戏子,在归去来上闹了好大一出,后来据说跟自己家里闹翻了,世家子弟下海从商,京城里当笑话传了好几年。

叶轻舟交人倒不在乎身份名?声。不过说来也是,如果他在乎,自己如今也不会在这?了。

王朗手指颤抖,攥着他的领口:“……你说,三年?”

“太医说三年。”叶轻舟中肯道:“这种事没法说具体多久,都是随缘。”

王朗不可置信道:“你怎么能这么冷静?”

叶轻舟道:“你想看我也可以酝酿一下哭一哭,但没必要?吧。”

王朗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生死大事,叶轻舟随口说来就像在聊天气,态度之轻忽令人发指。

叶轻舟用眼神示意他放开自己,看到王朗表情万分复杂的脸,顿了顿,又叹息道:“疏之,别这么激动。仔细想一想,于我而言,寿数长短又有什么意义呢?”

疏之是王朗的表字,但叶轻舟很少这么叫他。王朗一愣,松开了他。

他无父无母无妻无子,血脉断绝,与人世无恋栈,此生最在意的人已经孤身一人在地下等了他十年。纵然权势财力尽在指掌,却也都不在乎,活到最无聊,拼尽力气快活,也还是寂寞。人世一望到头,就算再活五十年,与今天就死会有区别吗?

王朗道:“苏姑娘!你想想苏姑娘,和苏姑娘在一起不算意义吗?”

“我立过誓。”叶轻舟道:“我这一生已经对不起过一个人,不想再对不起第二个。”

“你这是现在这么讲。”王朗道:“太可笑了,我之前竟然以为你明白人心。你对她有情,在一起相处的时间越久便越舍不得。她和嫂子可不一样,嫂子生前,就是你的,但苏姑娘不同,她日日夜夜在你眼前,你日日夜夜得不到,越得不到就越煎熬,你这是自找苦吃。”

“啊,所幸这样的日子最多只有三年。”叶轻舟耸耸肩:“疏之,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如果能治我也想治,但是确实是,毫无办法。”

“我不信这世上有没办法的事,太医虽然是国手,但归根结底只是太医,知道的事只能从典籍上来,但谁知道典籍记不记得详细?比如说我今天在这?揪了长宁侯的领子,我不信有哪本书会记下来。必然有书本上没有记载的办法,你手?握着圣安司,但凡你想查,绝对能查到蛛丝马迹,你态度消极,完全是因为你现在就是个不想活了的混蛋。”王朗道:“但我是你的朋友,没法看着你找死。我手下商号遍及天下,我会查的。”

叶轻舟:“……”

叶轻舟真心诚意道:“那多谢了。如果我死了,归去来就送给你了。”

傍晚。

苏照歌愕然地看着叶轻舟:“……”

叶轻舟鼻音浓重地‘嗯?’了一声。他一向?以好容色自豪,此刻却鼻头青肿,一说话就流下两行血来。

苏照歌道:“侯爷这是?”

“和安国公家公子没聊明白。”叶轻舟拿一块帕子按在鼻子上,囔囔塞塞地说:“可混蛋了。”

聊什么事他一个白身能怒到照脸给你一拳啊?苏照歌坐在他跟前,丫鬟端上来一盆清水和换洗帕子,没再做更多,很是知情识趣地退了下去。苏照歌给他换了帕子,知道叶轻舟这样回话,是不打算说他们两个矛盾的具体内容了。

不过叶轻舟武艺卓绝,苏照歌自忖如果正面对战,自己未必能打得过他。而今天闯进来的那个王公子一看就脚步虚浮,不是个练武的人,叶轻舟能容他把自己打成这样——一来必然是关系亲近,二来大约是侯爷理亏。

苏照歌转了个话题:“王公子说的正事是什么?”

“说这件事之前我得求苏姑娘一件事。”叶轻舟声音囔囔塞塞,虽然乍一看去很惨但苏照歌听着就想笑:“冬至的功夫没有你好,而且时常被我派出去做事,我需要?有个人贴身保护我的安危,但对外还得做戏,苏姑娘可方便吗?”

冬至的功夫如今比她确实是不够好,但叶轻舟自己功夫已臻化境,冬至一直以来跟在他身边与其说是护卫不如说是跑腿,时而看门时而赶车时而端茶倒水送消息,唯一一次遇上‘危险’——夜市上那次,是叶轻舟自己出手打的。

苏照歌道:“侯爷怎么突然想起来这个?”

“说来话长,一是因为我最近有些事,最好不要?轻动内力。”叶轻舟语调平稳,想到老太医交代他的话:就算现下看来还健壮,但随着时间渐长,拳怕少壮,他的功夫再好,终究会随身体的败落而慢慢衰弱下去的。

“二来是因为我有一件大事需要?做。”叶轻舟竖起一个二:“入冬后我得去趟江南。就我所做的事而言,江南是虎狼地,如果苏姑娘方便,最好到时候跟着我去。”

苏照歌道:“您去江南做什么?”

“事涉朝堂,我不能告诉你。”叶轻舟道:“你是生意人,可以把这件事当成生意来看待。事成后我送苏姑娘大礼,足够苏姑娘天下间随意来去,以贺你多年努力而来的自由。”

苏照歌道:“好。”

叶轻舟一笑,接着说:“王朗说的正事其实是个案子。因为涉及家丑,又来的蹊跷,所以王朗求我帮忙看一看。”

“听起来像衙门活儿,侯爷倒不嫌屈尊。”

“寻常事递不到我手上来。”叶轻舟道:“但王朗是以私交的情分来求的,我左右闲着也是闲着。好奇,去看一看。”

苏照歌叹道:“侯爷真是平易近人。这么说,我也得跟着去了?”

叶轻舟道:“可不是吗,我还想着问问苏姑娘,这事和你们有没有关系呢?”

苏照歌疑惑道:“安国公家死人了?”

“是啊。”叶轻舟道:“王朗是安国公府二公子,上面还有个大公子,是他亲兄长,娶了平康伯的独女。平康伯在朝中颇有声望,和定都……”

苏照歌道:“等等等等,慢一点,谁和谁?”

从前世到今生,勋爵人家姻亲关系盘根错节,她真是谁跟谁都记不住。所以前世只在家?窝着,一步不肯往出走。

叶轻舟垂眸看了看她:“……”

“王朗他哥,娶了个厉害大官儿家的独生女儿,就是他嫂子。”叶轻舟道:“但是日前这个嫂子突然在家?不明原因暴毙了,死得……不太体面。安国公府得查出个所以然来才能给亲家交代,否则就结仇了。这事没法报给五城兵马司,报出去是天大的家丑,但他们自己又查不明白。”

苏照歌道:“原来如此。”

苏照歌迷惑道:“可是王二公子不是和家里……”

“打断骨头连着筋。”叶轻舟一哂;“孝道大于天,老爷子胡子都一把了,这把岁数为了家人亲自去求了叛出家门的幼子,王朗如果没有表示,要?被人戳脊梁骨的,他生意做得大,但越大越得谨慎,如果安国公府怒起来给他下绊子,犯不上的事儿。这和年少轻狂在归去来捧戏子不一样。”

他这么细细说来,有点像是在教苏照歌这些世家,这些人之间是怎么回事,又说自己的猜测和看法。苏照歌恍惚了一下,想起了前世,自己无论如何都不知道他每天都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对比起现在两个人坐在灯下详谈,真是天壤之别。

内宅妇人,即使再身份尊贵也是笼中之鸟,如今她羽毛漆黑,却在天际间了。

苏照歌疑惑道:“所以安国公是想求您出手吗,可他既然肯拉下脸去找二公子,怎么不直接递个帖子来直接求您?”

叶轻舟挑眉,奇道:“那我为什么要?答应他?我跟安国公又没什么交情,他来求我那就是安国公求圣安司,可后宅死了个人而已,都够不上一司记档,倒值得劳动提督本人了。”

啊。苏照歌看着说起话来还鼻音浓重的长宁侯,心想果然平易近人都是假象。叶轻舟近亲友,善待手下,没有架子,几乎让人看不出来还是个侯爵。

然而他毕竟还是个侯爵。对没兴趣或不喜欢的人,态度就是这样的漠然。

苏照歌道:“那既然是大夫人去世,或许能怀疑一下后宅的姨娘们。”

“这就是我觉得有意思的地方了。”叶轻舟道:“王大公子和夫人感情甚笃,后院没有侧室。但夫人过世后大公子情态虽然悲伤却并不急切,反倒是老国公着急上火,哪怕舍出一张老脸去求王朗,都要查出真相。”

他想说的应该不是纯粹的字面意思。苏照歌‘啊’了一声,和叶轻舟对视两秒,没明白他的言下之意。

“……”叶轻舟叹了口气,循循善诱道:“大公子与夫人年岁不大,感情甚笃,正是蜜?调油的时候。这时候夫人离世,且不是善终,怎么会这么平静的?就算大公子性情平稳,也该有想彻查——乃至复仇之心。”

叶轻舟眯了眯眼:“然而大公子并不十分在乎,却是当公爹的急得不行……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苏姑娘?”

据京城千?之外的某处楼阁。

天际渺远,一只孤雁振翅,扑簌簌向?远方飞去了。

“这只雁活不久了。”倚在栏杆边上的男人看着那只孤雁道:“大雁是忠贞的鸟,雁群中很少出现孤雁,如果伴侣死去了,他们很快就会跟着去死。所以人们成亲的时候喜欢用雁来当聘礼。”

“如果楼主慈悲,可以赐它一死。”跪在他脚边的人恭谨回话。

“我想看他活着。”男人转着指间的一根簪子:“他如果死了,我昨天打死那只雌雁的意义就不大了。我就是想看看这种人——这只雁失去伴侣后,要?挣扎多久,怎么挣扎,怎么自己去死。”

“你不认为摧毁一个人,比单纯的杀死一个人更有意思吗?人是如此,雁亦然。只是人确实比雁更坚韧一点,雁终究是动物,只会困死自己,而人挣扎着挣扎着,竟然还能站起来往前走。不过这样也好,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再来一次,我的照歌那么漂亮,不该有人不动心。那么痛苦扭曲的表情,我真是一辈子都看不腻。”

男人把指间那根簪子丢给地上的人,那簪子华彩盈盈,可惜沾满了褐色的陈年血渍,尾部刻着一个小小的‘岳’字。

“把这东西带回京城。”男人语意含笑:“还给……长宁侯。”

作者有话要说:老叶,警惕,变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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