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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2 / 2)


“才五十啊。我听县里的人说,他们国家干部都要调工资了,差不多能多一百多呢。”

“真的?”

“嗯。”

大柱哥住了几天院就回家养着了,打的那头熊足有五百多斤,大柱哥一下成了村子里年轻人的偶像了,大柱哥的护林员身份也订下来了,每月能有一百多块的工资,虽然跟县城里公家人工资差了不少,却是固定收入,在他们这边已经是很大一笔了。三叔高兴的把熊肉分了,各家各户都有了实惠,倒也没有多少嫉妒之言。

接着国家工资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这次涨的比较多。事情好像离玉溪挺遥远,但是有些事情离他又很近,就像今年的猪肉涨了五毛,就像他的卤肉涨了一块。其实他也不是想涨那么多只不过跟着李家卤肉店涨了,而且还比他们多涨了两毛,因为年前年后林家卤肉已经超过李家卤肉成为集上最好的卤肉了。

时间进入了三月,天气虽然依然很冷,雪也没有化,不过玉溪看着三娃嘴唇还是带着紫色了,会走之后运动多了,喘气也很粗,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能听到他沉重的呼吸。他就算好好照顾着,十一月底的时候还是得了一次感冒,半个多月才好。玉溪觉着不能这么了,得给他检查一下,顺便打育苗。

这样一来,他得有一段时间不能做卤肉了。三婶家里的事也多。就在他想辙呢。四叔和明志哥一起来了。

这天玉溪正呼黄豆,准备四月初八下酱呢,这是他第一次自己下酱,就算看过三婶的做法,他也不敢大意。

三娃玩了一会,困了就睡了,二娃拿着小凳子坐在他旁边,给他讲故事。没错就是给他讲故事,这孩子这几天在三叔家看电视。看了鹿鼎记,他没过去,三娃就给他连比划再讲的。就算有些地方不清楚,不过他那聚精会神的样子,让他心情非常好。也乐意捧场。

这边正讲到韦小宝当假太监进宫的时候,三叔四叔六叔还有明志一起跟着进来了。

“三叔四叔六叔,明志哥。”玉溪赶紧起来打招呼,“四叔什么时候过来的,你们快屋里坐。”玉溪赶紧把几个人往屋里让。

“三娃没在屋?”三叔进屋没看到孩子问,三娃去他们家次数多,几乎每天都要去一次,三叔都把他当成自家孩子了。实际上在他心里这三孩子就跟自己个家的一样。他和林泰可是最好的兄弟。要不然当初分家单过的时候也不会挑离林泰家最近的地方。

“在西屋呢。我煮豆呢,东屋炕太热了。”原本想搬西屋去,后来玉溪感觉西屋太空没去。今天炕实在太热了。玉溪才把三娃送西屋睡。

玉溪给几人倒了水,“三叔你们上炕里坐。”

“行了大娃也别忙活了。今天我跟你明志哥过来,跟你商量点事,让你三叔六叔过来也是想让他们俩作个见证。”

玉溪搬了板凳坐在门口,“四叔你说。”

“是这么回事,之前你做那个卤肉在咱们店里卖,这阵子卖的越来越好了,老李家那边都比不上了。不过咱们靠山集就这么大,再也卖不出去多少了。你哥心思活,就想着在县里开个店,专门买卤肉。县里条件好,做个门市应该能卖的出去。”

玉溪并不意外,明志哥,本来心眼就活,有这个决定很正常。

屋里几人看着玉溪平静的脸,心里都感叹了一下,真是不能把他当小孩子了。

四叔停顿了一下,又说,“这卤肉方子是你的。我和你明志哥是想把方子买过来,你看你是什么意思。”

玉溪眉头都没皱一下,低头看了看手指,“四叔知道,我现在就靠这卤肉挣钱呢。我们家三娃的病还不知道怎么治呢。将来要是动手术,也是一笔钱。”

玉溪停顿了一下“方子呢,要卖也不是不行。只是这价格吗?”看着四叔和明志哥笑了一下,“四叔总不会亏了我吧。”

林四叔梗了一下,这话还真是不好说了,明志为了开店,在县里买了一处门市房,这就花去不少积蓄。要说买这个方子,还真是没有多少钱。

“大娃你看这样好吧。我已经在县里买了门市房了,要说买配方,我们也真是拿不出太多。我最多也只能出五千。这是少了点,不过这样,我再给你两成的分子。你知道吧,现在京城还有沪市一些大公司都有股份什么的。我这卤肉店,也给你两成股份。将来无论我开几家店,只要买卤肉都给你两层股份。”明志接过话头,却把几个人都给惊住了。

玉溪也没想到明志哥会这么解决。他想的最多的却是让他们分期付款。

林四叔心里却觉着有点多了。他们家也没有多少钱了。还给两层分子,将来家里挣了钱,就得给他两成,这是不是不合算。

明志却不这么想,过年的时候,他们村以前跟他挺要好的一个小子从哈市回来了,那小子十六岁出去,如今已经三年了,前两年他去北边倒腾东西,挣了不少钱,现在开了个饭店。他吃了家里的卤肉都想要买配方。他自然不卖的,那小子出钱更多。明志也不是目光短浅的,他自然看出其中商机。前些日子,他去哈市逛了几天。心里很是触动。他觉着要是自己有配方,那么他也许能做大。

这个价钱大家心里都有一个衡量的标尺。如果玉溪把这个方子拿到外面去买,也许能得更多的钱。但是绝对没有这里来的安稳。五千元钱在外面的世界不多,在他们这个小村庄却是一笔巨款。有了这五千块钱,加上玉溪这几个月挣的钱。快九千块钱,应该足够三娃的手术费了。

双方都满意了。玉溪跟明志签了一个合同,见证人是三叔和六叔。这合同还是明志从大城市里学来的。接受了新事物的他觉着有了这个就能保证玉溪不会反悔。而玉溪更相信三叔和六叔的证明。最后在双方都满意的情况下,签订了。知道十年后,他们才发觉,因为签订合同的时候玉溪并没有成年,所以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在这个不怎么规范的合同下,订立了,林明志用五千元钱和卤肉店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这是林明志从大城市力学来的。四叔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百分之二十就是两成股份的意思)买下林玉溪的卤肉配方,林玉溪不得将林明志的配方再卖给他人。林明志要按时付给林玉溪百分之二十收益。如果林玉溪发现林明志未能履行合同,或者将收益情况造假,林玉溪警告之后,见证人劝道之下,未能悔改,林玉溪有权将配方另外卖给他人。(后面这几条,是三叔想的。并且强烈要求加上去的。)

就这么一份不是那么严谨的合同,竟然在双方默契之下一直保持了许多年。

“三叔你们今天留这吃饭吧。前个,我刚从集上买回一条大胖头鱼。等会我做个鱼头,你们喝几盅。”

“行。大娃做的鱼头味最好吃。老四今天别走了。喝好了,上我那住去。”三叔今天心里高兴,不管怎么说三娃的手术费算是有着落了,他这一年多也给攒了钱,只不过他们除了种地,打猎都不让了,也攒不了几个钱。

“四叔跟明志哥,就住我这,家里地方大,炕也热乎。正好明志哥要留下学卤肉方子。”玉溪赶紧。

“行了,就这么定了,四哥住大娃这正好,他这里宽敞。”六叔最后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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