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队,这谁啊?”一个男生凑过来,看了一眼屋里的人,而后扭头问陆明远,一边说话,还搞怪的挑了挑眉,看起来颇有两分搞笑。
有了这个开头以后,很快又有两个人凑了过来,办公室里其他人虽然还在办公桌后坐着,但是眼神都看向这边,竖着耳朵等八卦。
虽然刑警队是忙了点,但是陆明远人帅身材好,而且家世也很好,虽然不清楚具体来历,但是帝都户口是真的。然而这么好的条件,三十出头了还没结婚,也没女朋友,这就算了,单位热心的领导同事想给他介绍,都全给回绝了,以至于单位的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喜欢男人。
今晚在富兴路这起凶杀案的现场,他对颜昭那股子宝贝劲儿,只要眼睛没瞎都看得出来。一起工作了快两年,这可是大家伙儿第一次看到他对一个女生这么在乎,难免会有些好奇。
“一个朋友。”陆明远回道。
“女朋友吧!”
“陆队出马就是不一样,这是我活了二十三年,见过最漂亮的人,明星都比不上!”
“陆队你这表情很值得推敲啊,难道是还没追上?那你可得加油了,美女身边从来都不缺追求者,更何况这种级别的大美女!”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陆明远听完垂下了眼,掩去眼底的苦涩。他们其实猜对了一点点,颜昭的确是他女朋友,但那是以前的事了。他们分手了,截止今天,刚好九百天。
认识颜昭,是一个意外。
他跟朋友打赌输了,替对方到明大当一个月的教官。也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颜昭。不过不是俗套的教官跟学生的故事,颜昭那时候正好无聊在明大门口开了一家咖啡店,招了一堆高颜值好身材的服务员,自己当甩手掌柜。她那张脸真是漂亮得犯规,那双眼睛仿佛能把人的魂儿都给勾了,追她的人简直多得数不清,而陆明远并不是其中之一。
他们之间,是颜昭先看上了他。
后来他问颜昭为什么会喜欢他,得到的答案是她喜欢身上有伤疤的男人。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跟其他人不一样,然后找了住同一宿舍的教官问到了伤疤之类的细节,就更喜欢了。
他行事一向认真,而颜昭的这种喜欢,给他的感觉太草率太儿戏了,说不出的违和。于是他让人查了一下,很快资料送到他手里,厚厚的一沓,翻开一看,精彩两个字完全不足以形容颜昭的过往。
在此之前,陆明远只觉得颜昭的喜欢太儿戏,可是从调查的资料来看,哪里是什么儿戏,她分明就是在玩爱情游戏!
最近三年里,她就有过好几任男朋友,打篮球的踢足球的游泳的,黄皮肤白皮肤,黑眼睛蓝眼睛……性格各有不同,但是无一例外都是长得好看的,而且在一起最长的也没超过半年,短的一个月不到就分手。
“她说喜欢你的时候,是真的喜欢。但是怎么说呢,感觉跟大众定义的喜欢是不一样的,就像是……喜欢一个东西,比如突然喜欢听一首歌或者吃一种食物,短时间内可以无限单曲循环那首歌吃那种食物,但是总有腻味的一天。歌曲听腻了就换一首,食物吃腻了就换一种,男朋友也是如此,分手后换下一个。”
“不过有一点,同一种类型的,她只会喜欢一次。”
当然,颜昭的人生不是只有谈恋爱,其实她所有男朋友都是在工作当中认识的。她的工作换得比男朋友更勤快。她当酒店大堂经理的时候,男朋友是财务总监。她应聘漫画助理,然后不久工作室的头号大神就喜欢上了她……
来明大门口开咖啡馆之前,她的上一任男朋友是一位大厨。朋友圈里,全是给女朋友的爱心早中晚三餐+夜宵图片。
真的,没有一个是重复的类型。
陆明远出身首都最顶级的红贵之家,但是从小被家里老爷子扔部队里,糙养长大。喜欢他的人不少,不过他都没看上眼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二十几年。他一向洁身自好,没想到忽然遇到一朵烂桃花。
陆明远当时真的是气得不行。部队多年养成的习惯,不知道什么是委婉,拿着资料直接扔到颜昭面前,“我对你的游戏不感兴趣,不用在我身上费心思。”
颜昭当时略有些惊讶,把资料粗略看了一遍之后,就恢复了平静。“姓陆,明字辈……是陆大少爷吧。难怪一眼看去就觉得跟别人不一样,毕竟是见过血的锋刀。怎么办,知道真相后,我好像更喜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