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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千纸鹤(2 / 2)


“可以。”朱盏伸手无意识地搓着牛仔裤上的破洞:“刚开学,课业不重。”

“那就好,以后生活学习,有问题随时给我打电话。”

朱盏点头,发觉他看不到,又连忙道:“好。”

陆礼安比朱盏大几岁,朱盏当初还是毛毛芽的时候,就跟着他后面跑,一口一个“礼安哥哥”,叫得比他亲妹还亲,还甜,叫得那一整个盛夏的香樟树叶都羞得卷曲了叶瓣。

其实要说青梅竹马,严格意义上来说,周肆才是她正牌青梅竹马小伙伴,不过很多时候,她似乎更信赖依赖陆礼安,他和身边的小男孩都不一样,他要早熟很多,更成熟,也更体贴。

“对了,周肆那野小子也在南城一中,上次电话里说要当校乒队队长。”

“现在又降格成副队。”朱盏道。

“想起来,沈昂被退回来了。”

沈昂才是南城一中校乒队名副其实的队长,众望所归。

朱盏不解地问:“礼安哥,我不明白,能进省队是多么好的机会,他怎么不珍惜...”

陆礼安沉默了几秒,淡淡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执着,热爱,把乒乓当梦想,大部分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沈昂很有天赋,无论是力量,反应力,敏捷度还是头脑,沈昂是天生的乒乓选手。”

能让陆礼安夸赞的人,实在不多,然而他夸人,总有但是...

“可能是成名早,夸赞听得顺了耳,受不了半点挫折,性格太燥,我行我素,争强好胜。”

最后他盖棺定论总结道:“这样的人,天赋再高也是难成大器,可惜了。”

陆礼安待人温煦宽和,但毒舌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因为他说话一针见血,不留情面。

“礼安哥,我报名校队陪练了。”朱盏突然道。

陆礼安那边沉默了片刻,道:“是么。”

朱盏咬着下唇,声音低沉沙哑:“还是...有点不甘心。”

她不甘心。

即便前路苦难重重,即便已经错过了最适合专业训练的年龄,但对乒乓执迷不悟让她...还想试一试。

“既然如此。”陆礼安顿了顿,说道:“那就选沈昂吧。”

“嗯?”

“陪别人打,实在浪费时间,南城一中的校乒队,只有沈昂配得上你。”

挂掉电话以后,朱盏重新坐回到书桌边,拿出数学练习册开始刷题,胶粒乒乓球拍就摆在身边,一盏夜灯明火,一轮明月高悬,夜深了。

十月的清晨,凉风舒爽,东方泛起鱼肚。

学校外面的早餐店,蒸笼腾起暖烘烘的水蒸气,韭菜酱肉小笼包配上一碗青菜小粥,就是南城的居民最青睐的早餐搭配。

今天是周末,早餐店用餐的人并不多。

温崇看着面前的沈昂,一身黑色运动衫,胸前横着一个白色的耐克勾。

他漫不经心地叼着牛奶吸管,面前摆着一屉小笼包。

沈昂有一双好看的单眼皮,不甚清秀,看起来还有点野,但仔细打量,又似隐隐的内双。

他鼻梁高挺,嘴唇很薄,很性感,叫人看着就有种想要吻上去的冲动。

温崇终于明白为什么学校的女生对沈昂这么着迷。

这家伙骨子里透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邪性。

沈昂抿着牛奶吸管,不耐地盯了温崇一眼:“你是女的?”

“嗯?”温崇不解。

“就这几个包子,磨磨蹭蹭吃了二十分钟,是不是吃完还要补个妆?”

为了证明自己是纯爷们,温崇手里又筷子叉起一个小笼包,一口吞。

看着他憋红的脸,沈昂嘴角勾起一抹淡嘲的笑意:“好吃?”

温崇艰难地咽下滚烫的小笼包,一脸悲壮地点头:“忒好吃!”

沈昂又用筷子插起一个小笼包塞他嘴里:“那你多吃点。”

温崇要哭了:“昂哥,你帮我吹吹。”

“吹你大爷!”

温崇是沈昂的小跟班,从小跟他玩乒乓,现在也是校乒队的主力队员,平时俩人没事儿就爱插科打诨,热热闹闹野蛮生长。

吃包子的时候,温崇敏锐地注意到隔壁桌有两个漂亮的女生一直在偷看沈昂。

看样子,应该是小迷妹没错。

温崇匆匆将最后一个包子塞嘴里:“走吧。”

恰是俩人起身之际,对面桌的长直发女生赶紧跑到沈昂身前,从包里摸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和一瓶千纸鹤,红着脸递给他。

这大清早,早餐店围堵送情书啊?

周围不少同学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早餐店闹腾了起来,同学们吹着口哨瞎起哄,那女生耳根子都红透了,结结巴巴道:“昂神,我...这个给...给你。”

“约法三章。”沈昂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调子:“签名可以,礼物不收。”

他说着已经从包里摸出了马克笔,在女生递过来粉情书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又还给了她。

女孩涨红了脸,重新将千纸鹤递给他。

“请你务必要收下!这是我...熬夜好多天,给你叠的。”

沈昂的眼角勾起了一丝不耐烦的神色,沉着调子说:“要讲规矩...”

下一秒,他看清了她手里那瓶千纸鹤,话突然卡在喉咙。

那是一瓶用毛爷爷叠成的千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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