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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9 占为己有(1 / 2)


一大早还在警局的过道上,就听到调查组的办公室里爆发出惊天的哄笑声。别说,那笑声还真挺恐怖的,一飘荡开来,导致方圆百里之内皆无人气。那时,叶珩刚从电梯里走出来,被那笑声一吓,没差直接跳回去、火速按关门键逃走,等他走进了办公室,那笑声还络绎不绝地传来,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

老实说,叶珩还真有些好奇外加吃惊,想着昨天进来时看到那忙碌且严肃的场面,怎么也联想不到第二次进来竟变得如此欢脱。顺着众人视线集中的地方望去,正好看到满脸郁闷表情的雷霆,及站在他身旁似乎是要安慰他却不幸也被传染上笑意的简涵。

叶珩挑了挑眉走过去,一对上他们的视线就开口问道:“一大早有什么特别好笑的事情吗?”

看是叶珩,简涵好不容易收起笑,手指着某人低声回答:“你看他的手腕上。”

叶珩好奇,还真凑过脑袋看过去,被他手指着的地方赫然是雷霆的左手腕外侧。那儿红红的一片,仔细看的话,在那红色的中间似乎还有一个咬痕。那咬痕还挺大的,只不过和人类咬上去的完全不同,应该是被什么兽类所咬伤的。

像是想到了什么,叶珩终于明白大伙儿这么笑的原因了。他偏着脑袋,顺口又问向简涵:“是被什么咬的?”

被问到的时候,原本已经不再发笑的简涵像是又被戳中了笑点,捂着肚子笑得极为辛苦,一边笑着,一边说道:“听本人叙述,是……”

没等简涵说完,此次笑点的主角终于憋不住性子,没好气地抢过别人的话接了下去:“是被一条狗啦。”

“狗?”叶珩没多想,又试探性地加了一句,“疯狗?”

“谁知道呢?反正就是昨天傍晚的事情,我回去路过小区公园,那条长得像狼的狗……估计品种是狼狗吧,一条通体雪白的大狼狗就从旁边跳了出来……”雷霆莫名停了下来,因为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更甚至被一条狗挑衅成功开始对打这种事情,说出来的话,总觉得会更加丢脸,或许会让那些人笑到脸部抽搐也说不定。

要说起这件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话说,他当时走在回家的路上——因为家离警局还挺近的,作为爱好运动的新时代好男儿,雷霆一向支持步行上下班——那条大白狗突然从路旁的草丛窜了出来,一下跳到他的面前。那展现出来的身形模样,的确是挡在他的面前没错,那双金色的眸子还死死地盯着他,这么看了一会儿,它忽地向他扑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他迅速闪身到了旁边,好险躲过刚才的那一扑。还没定下神来,那条大白狗开始不时向他伸出那只无比锐利的爪子……之所以知道是锐利的爪子,是因为他的衣服在经过一番单方面的游戏后,明显变成了布条有木有啊。

条不过是件衣服罢了,雷霆本也不想跟一条狗较真,谁知道是不是哪里来的流浪狗,一没有主人可以替他负责,二又不好把他煮了炖狗肉火锅,万一有病毒怎么办?正当他抱着算了的心情准备放过那条疯狗,哪想它竟然用一种疑似炫耀、又像挑衅的目光看着他。

是的,的确是那种非常欠揍的眼神。若把这眼神放到人类身上,雷霆敢对天发誓,凭着他满腔的热血也一定会狠狠凑到那家伙再也站不起来,可现下站在他面前的毕竟是一条狗,被一条狗挑衅进而对它出手,真的大丈夫吗?不过,事实上雷霆还真不丈夫了这么一次,他真的真的跟一条狗打了起来,结果……还很戳很二很没用的惨败了,手上的这个咬痕就是他输了的证明。

若是把这样的事情说出来,铁定会被他们笑死的。雷霆坚决不把这种事情说出来,尽管他有预感这里的人若同样撞到那条狗并打起来,也是没有任何胜算可言,毕竟……那是一条把他这个警局格斗NO.4当成三岁小孩似地耍着玩的狗啊,一听就知道多牛逼啊。

“你说……是一条通体雪白的大狼狗?”乍然听到问话,雷霆愣了下,抬头将视线锁定在叶珩的身上,不明所以地反问:“你也见过?”

“没,”叶珩下意识地迅速摇头,“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显然是被叶珩的话语弄得莫名其妙了。

只不过为毛他有种雷霆口中的大狼狗就是卡茨的错觉呢?如果真是那样……叶珩晃了下脑袋,迅速抬头看向前方的落地窗。

由于他们的调查组位于警局的六楼,顺着六楼的落地窗望出去,能很清楚地看到对面那幢仅有六楼的写字楼楼顶。同样的,若是从那里望过来的,视力好的话也是能清楚看到这里发生的事情,即是说如果想要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对面那幢写字楼的天台便是一个极好的瞭望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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